成章第十三
赋曰
若夫名实既正,术数既明;爻决其途,器载其形;鉴分枝叶,列布纵横;通术越类,递归返根;府库互启,弦歌外闻;持变有节,防患有门。十三篇法,至此可合。合之者非堆辞叠令,乃使一值流经众术:始为原列,继化其形;择其所取,敛其所成。每关只任一事,每术各守一契;前者之出,适为后者之入。水行有渠,文行有脉,程序之工,于斯见焉。
观其微也,不过 于 字相承;察其大也,则万端可以组合。态射不问过滤,过滤不问折叠,折叠不问打印;然以类型为符节,诸术相见而无讹。欲易平方为立方,只换一术;欲易逾十为逢偶,只换一验;欲易求和为求积,只换一折。骨架不摇,而用途屡迁,此函数式设计所以贵也。
合章
今合前法为一流水:始有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之列;以 「遍」 平方诸数,得一、四、九、十六、二十五;以 「择」 去不逾十者,余十六、二十五;以 「叠」 合而加之,得四十一。
全篇曰:
寻观「豫章」之书。
「平方」乃化「数」为「数」者也。
「平方」者得「其数」而
「其数」乘「其数」
也。
「逾十」乃化「数」为「爻」者也。
「逾十」者得「其数」而
「其数」大于「一零」
也。
「数列」乃「列」于「数」也。
「数列」者「缀」于「一」于(「缀」于「二」于(「缀」于「三」于(「缀」于「四」于(「缀」于「五」于「罄」))))也。
「方列」乃「列」于「数」也。
「方列」者「遍」以「数」又以「数」于「数列」于「平方」也。
「大方列」乃「列」于「数」也。
「大方列」者「择」以「数」于「逾十」于「方列」也。
「总和」乃「数」也。
「总和」者「叠」以「数」又以「数」于「加」于「零」于「大方列」也。
「书」于(「接」于『大于十的平方之和:』于(「述数」于「总和」))。
其出曰:
大于十的平方之和:41
同例见成章。脚本。豫。
逐契而验
此流水所以无碍者,诸术之类前后相接也。「平方」,整数化整数;态射既受之,整数列仍为整数列。「逾十」,整数化爻;滤既受之,去留有据而类不易。加法可合二整数;折叠既受之,乃敛整数列为一整数。整数表示化整数为辞,打印行复以辞发为外效。前术之果,即后术之参,如符节相合,毫无龃龉。
若欲平方改立方,但易其态射之术;欲逾十改偶数,但易其滤验;欲求和改求积,但易其折叠之术与初值。余骨不动而用途迁,此所谓组合也。
由此而往
十三篇但举主干。欲穷其精确语法,宜读语言规范;欲观大篇实作,宜入 库 阅标准库,复观豫言自举编译器之源;欲自修其术,宜先析一问为数个小术,各明其参果之类,而后合之。
若夫编程之域,远接编译,旁通网络,下察字节,上构语言;新术日生,故篇章有尽而探索无涯。然万变之中,仍可执其枢:名须副实,术须守契;数据有形,分支有据;递归知返,效用有界;小者可验,大者可合。能守此数端,则面对陌生之库、未见之题,亦可析之、名之、类型之、组合之。
赋至此而笔暂止,机自此而声方长。